本书首先尝试从理论上分析物业税改革可能给地方财政收入、房地产不同需求主体、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当前税收征管方式等带来的影响。随后,对美国、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四个典型国家或地区的物业税开征实践进行了分析,以为我国的物业税改革提供经验参考。在此基础上,本书以1999—2008年以来除港、澳、台及西藏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房地产各税种的税收总额,以及相应地区的人口总数、财政支出、商品房销售额、办公楼销售额等数据为基础,通过计量分析,测算了不同物业税改革方案对房地产价格、房地产上市公司业绩、地方财政收支的影响。另外,本书还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考察了物业税改革可能给房地产需求主体带来的影响。本书还以北京市为例,研究分析了物业税改革不同方案对城市房地产价格、财政收支等的影响。最后,本书提出了关于物业税改革的政策建议,即明确物业税改革的目的主要是完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并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安排,为物业税推出创造条件;物业税改革应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散决策;物业税改革应采取渐进的改革路径,由方案一开始,先试点再推广。
巴曙松,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博士后指导专家等。
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主要著作:《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研究》、《金融危机中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路径研究》、《美国货币史》(译著)等。
刘孝红,1970年9月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博士,主要从事转轨经济与金融方向研究。现任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西南证券研究所策略研究部经理。主持完成多个省、部级课题,与人合著著作多部,并在《金融研究》《中国金融》《国际金融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多篇。曾获国家开发银行创新成果特殊贡献奖、国家开发银行创新成果二等奖。
尹煜,辽宁人,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苏州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金融理论与金融发展研究方向。曾参与完成多个课题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参加著作翻译1部,教材编写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