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总论》在撰写过程中特別关注了两个细节:一是“稳”,二是“新”。基于“面向司法者的刑法学”的研究思路的提倡,《刑法学总论》在写作体例上遵从了传统刑法教科书的章节安排,以求稳妥;但是,在具体内容上融入了十几年来我在学术研究、教学和司法实践过程中的一些新思考,并H对传统观点不无反思之处。形式稳而内容新,这也算是对过去研究成果和思索结论的*个阶段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