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网络交易法律实务
作者:阿拉木斯
出版年:2006
ISBN: 7-5036-6688-9
分类号: D922.294
中图分类: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定价: 48.00元
页数: 571 页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公司)

2005年4月18日,在第八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持的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个行业规范——《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在政策法律论坛上正式发布,参与该规范的单位包括亿贝易趣、一拍、卓越、新浪、IG05、首信、搜易得、云网等电子商务企业。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的第一个直接规范网上交易的文本,该规范的发布引起了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学术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br />  网络交易平台是指为各类电子商务交易(包括B t0 B、B t0 c和c to c交易)提供服务的网站或者网络系统。网络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中意义重大,规范、健康、有序和信用良好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对于素未谋面甚至相隔遥远的双方或多方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起着关键作用,是降低风险、促进电子商务顺利进行不可或缺的因素。网络交易平台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在电子商务交易中起到十分关键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联系交易方、消费者、支付方、配送方、电信运营和服务提供方、认证服务提供方的纽带,是交易服务的核心;二是,由于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其面临的法律问题相当广泛,既有电子合同、消费者保护、隐私权保护方面的,也有信用管理、信息安全、违法及不良信息监控领域的。<br />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数量急剧增多,一些较为成功和知名的交易平台如亿贝易趣、阿里巴巴等都建立了自己的交易模式,制定了自己的管理制度,也不乏几个网络交易平台联合起来制定一些规范制度。但是总体而言,这些模式或者制度都是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仅依靠各交易平台运营商各自的努力无法规范整个市场行为,需要企业共同联合,以行业规章来规范其行为和市场。由于网络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交易者众多、涉及范围广、买卖商品繁杂,加之电子商务本身的虚拟性、跨地域和即时性等特性以及我国该领域的法律环境不健全等因素,网络交易平台自身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存在着不少风险,如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安全风险等。消除这些风险、确保网络交易平台的健康发展需要及时立法,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也需要相应的行业规范和部门规章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