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自然法与道德哲学 : 从格老秀斯到苏格兰启蒙运动 : from Grotius to the
作者:(丹) 努德·哈孔森著
出版年:2010
ISBN: 978-7-308-08037-8
分类号: D909.1
中图分类: 世界
译者: 马庆, 刘科
定价: 59.00元
页数: 407 页
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装订: 平装

十八世纪道德哲学中不少重要成分受自然法理论的影响非常大,自雨果•格老秀斯(Hugo Grotius)之后,新教主义内部发展出了这些自然法理论。一般认为,新教徒的自然法理学在自然权利与自然法之间留有一种张力,而且这种张力对后续的很多道德和政治思想特别重要。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道德哲学来说,这种观点尤为恰当。在对十七世纪欧洲自然法背景做一个广泛的概观之后,本书论点由此主要集中在十八世纪苏格兰的道德思想上。<br />长期以来,有一种老生常谈的观点,认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是依据社会和历史条件来理解人类的道德生活和道德制度的;事实上,这些思想家被看成是解释上的整体主义方法(holistic methods of explanation)和历史社会学这两方面的先行者。然而,与此同时,这些苏格兰人通常也被列入到自由主义奠基者的光荣名册中,而且这种个人主义的观察视角也许被那种传统历史哲学的倾向加强了,那种倾向专注于抽象主体认识论上和道德上的力量。在不到一代人的时间里,这种语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观察视角都丰富了我们对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理解,其中特别突出的有三种:一种着眼于实践的道德和道德化的政治;另一种着眼于自然法理学;还有一种着眼于科学主义。

努德•哈孔森(Knud Haakonssen),英国苏克塞斯大学教授,爱丁堡皇家学会、丹麦皇家学会、澳大利亚社会科学学会会员,并在波士顿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担任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近现代早期的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史及启蒙运动与宗教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从格老秀斯到黑格尔的自然法、各种权利理论及康德之前的哲学概念。代表作有The Science of A Legislator: The Natural Jurisprudence of David Hume and Adam Smith,Natural Law and Moral Philosophy: From Grotius to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 并编有Hume: Political Essays,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dam Smith, Cambridge History of Eighteenth-Century Philosophy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