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和经济秩序的建构》从秩序和系统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如何利用经济法建构经济秩序,提出应当尊重作为演进而内生的秩序规则的民商法,并将政府干预经济限定在宪法之下,从而避免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简单的“救火队”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