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法社会学导论
作者:(德) 托马斯·莱塞尔著
出版年:2008
ISBN: 978-7-208-08076-8
分类号: D90-052
中图分类: 法律社会学
译者: 高旭军 等
定价: 40.00元
页数: 332 页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装订: 平装

法社会学是社会学与科学交叉的学科,本书在研究方法上,兼容社会学和法学的思维方式,采用了实证主义的方法,并结合法哲学、社会哲学及理论法学等学科,从独特的视角进行研究。该书拟列入中德法学文库。<br />前言<br />序言<br />中文版序<br />第四版序<br />第二版序<br />第一部分 法社会学的性质<br />第一章 法社会学——社会学的分支<br />第二章 作为法学分支的法社会学<br />第三章 法社会学的历史和现状<br />第二部分 法社会学理论家<br />第四章 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br />第五章 诶米尔·迪尔凯姆<br />第六章 尤金·埃里希<br />第七章 马克斯·韦伯<br />第八章 特奥多尔·盖格尔<br />第九章 尼克拉斯·卢曼<br />第十章 赫尔穆特·谢尔斯基<br />第三部分 法律与社会(一般法哲学)<br />第十一章 社会学上的法律概念<br />第十二章 一般法律原则<br />第十三章 制裁<br />第十四章 法的有效与效力<br />第十五章 权力、统治和法律<br />第十六章 冲突与冲突的解决<br />第十七章 法律文化研究<br />第十八章 人类和法律<br />第十九章 法律人的社会形象<br />第二十章 法律的进化<br />索引

(作者)托马斯·莱塞尔
托马斯·莱塞尔(Prof.Dr.jur .Thomas Raiser),1935年生于德国图宾根。早年就读于图宾大学、波恩大学、柏林洪堡大学等大学。1962年获得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69年在汉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其后在黑森州吉森大学任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同时兼任过德国联邦政府企业法委员会成员,黑森州高等法院卡特尔法庭法官,1992年以后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并于2003年退休。目前仍然担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律师法学研究所理事会常务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民商法。莱塞尔教授学术成果颇丰,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著200余篇。
(译者)高旭军
高旭军,苏州大学文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学硕士,1995年赴德留学,先后就读于柏林自由大学和洪堡大学法学系。2001年获得德学院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同济大学中德学院西门子和蒂森·克虏伯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私法基金教席教授,兼任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共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2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和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