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知识产权法学
作者:吴汉东主编
出版年:2011
ISBN: 978-7-301-19414-0
分类号: D913
中图分类: 民法
定价: 43.00元
页数: 448 页
出版社: 北京大学

《知识产权法学(第5版)》讲述了: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关于这种授权的性质,与普通的著作权许可使用不同,也与著作权转让不同。正如上一章所述,通过许可使用合同获得使用权的被许可人唯一享有的权利是按照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在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约定的作品,无权就该作品向第三人发放分许可或再许可,更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第三人侵权行为进行诉讼,为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

吴汉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副壬侄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出版《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等著作8部;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80余篇。其论文曾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