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5版)》作为现代且高效公司治理要素的监事会、监事会所实施的一般性监督、康采恩中的监督、监事会与决算审计人员、监事会中的信息与保密、董事的聘任、聘用关系与董事(会)工作、的组织、监事会的(共同)决定权以及其他权限、监事会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监事会所负的资本市场法上的义务、监事会的组织、单个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监事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选设监事会、合作社/股份两合公司/所在地位于德国的、欧洲公司的监事会、公共企业中的监事会。
马库斯·路德
1930年生于德国慕尼黑。自1950年起分别于慕尼黑、巴黎、弗莱堡攻读法学专业。1956年于弗莱堡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于1963年在美因茨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并自1966年起在波鸿大学任德国及欧洲商法及经济法教授。1972年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担任访问教授。1980年以后任波恩大学商法及经济法系主任并于1996年退休。2000年至2001年间担任“德国公司治理政府委员会”成员,2001年至2008年担任“《德国公司治理准则》政府委员会”成员。现担任波恩大学欧洲经济法研究中心理事会常务理事长。路德教授不仅在股份有限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和公司治理领域学术成果颇丰,而且桃李满天下。
杨大可
1983年2月19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
2002年至2006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6年至2008年就读于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L L.M);
2009年初至今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作为译者之一参与
了导师《(欧洲公司法》一书的翻译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公司法、合同法、资本市场法。